廣州市建委關于加強雨季施工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建筑[2007]345號
各有關單位:
目前,我市正值暴雨、雷暴等惡劣天氣多發季節。從近期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組織的專項監督檢查情況來看,個別項目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雨季施工中存在主要負責人不到位,欠缺雨季施工的技術措施或雨季施工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混凝土結構實體外觀質量不理想等問題。為確保工程質量,切實加強雨季期間我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的質量管理工作,請各有關單位結合建筑工地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切實采取措施,防止發生質量事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項目部應加強天氣預報資料的收集,根據雨季天氣情況及時調整工程施工組織計劃,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二、各施工、監理單位應進一步增強質量意識,落實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雨季工程現場的質量管理和控制。雨季施工應備有足夠的防御措施,及時對已澆筑的部位進行遮蓋,下雨期間,應盡量避免露天作業。
三、各施工項目部應成立雨季施工質量保障小組,設專人負責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加強現場的巡視和檢查,特別是對重要部位和構件的施工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以消除質量隱患。
四、加強對施工材料的防雨、防潮保護。平整材料堆放場地;完善排水系統;雨前及時覆蓋施工材料;材料使用前加強檢測,對不合格材料堅決清退出場。
五、各有關單位應進一步加強施工監管力度,嚴格雨后復檢制度,對施工管理不力、雨天違規施工以及工程防護、處理不力造成質量隱患或質量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各區建設局和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將工程項目是否制定防范惡劣天氣季節保障工程質量的專項方案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加強對雨季施工的混凝土結構實體的隨機抽檢,督促施工、監理、建設等單位重視工程雨季施工的混凝土質量問題,并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
七、各單位要切實落實市建委《關于推行建設工程施工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穗建筑[2007]125號)要求,落實質量報告制度,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置。
特此通知。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
發布時間:2015-07-09